Blogging十誡
從FANTASY看到這篇文章,共勉之!!
既然都加入blog族了,期望我們的生活會因此而產生些許的不同,可以樂在其中。
常常一邊blogging一邊在心裏浮現早期日本漫畫會出現的一句話「讓我們就從交換日記開始吧!」
blog還是以內容取勝囉!
至於其他的版面功能炫麗花俏等等的事情,都是次要的
簡單方便最重要,修改版面我想就到此為止吧~
也許下次看到有趣的東西還是會忍不住玩一下,但是那已不再是我目前的焦點了!
Blogging十誡:
1. blogging for fun ,for yourself, at least at begining
2. don't force yourself to blog just for periodically update.
3. don't limit your blog to min. or max. length.
4. don't blog just for audience.
5. don't be afraid of opposite comments.
6. Blogging is to share your thought, your opinion, not your " me too".
7. Blogging tools and interfaces are for convenience, not for "Wow! so fascenating!" The same as your site layout.
8. 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9. Try to remember why you are blogging.
10.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CyberJos is Blogging中譯
Y 1. 為了樂趣和你自己而BLOG(至少在一開始時是這樣)。
Y 2. 不要只是為了週期性的更新而強迫自己BLOG。
Y 3. 不要限制你 blog 的文章最大和最小的長度。
Y 4. 不要只是為了你的觀眾而 BLOG。
呃 5. 不要害怕相反意見的迴響。
Y 6. Blog 是分享你的想法和意見,而不是無意義的「我也是...」。
呃 7. Blog 工具和介面以便利為主,而不是「哇!真迷人啊」。你的網站版面也應該是這樣。
Y 8. 如果你不想讓某些人閱讀你的 blog,那麼就別把它放上來 (即使他/她不知道你有一個blog站台)。
Y 9. 試著去記住你為什麼要BLOG。
Y 10. 忘了前九項,使用第十項規則:為了你自己而 BLOG!繼續讀完...


19 Comments:
對咩~
"不要害怕相反意見的迴響"
尤其他可能是帥哥時...
基本上我只同意第十點
因為更改BLOG的介面同時包含了前面九點
最新留言的部分我還是做不出來...
T_T
我可以參考你的嗎?*=.=*
To Muser:哈哈~忘了改版面也算是一種樂趣...算我失言^_^
最新留言的sample code已寄到你的Gmail,但是你的回信是亂碼,不知是不是收到內容?
還有,謝謝你邀請我申請Gmail,真是太感謝了!!!!!
我的版面也有很多是參考你的idea,也是很讚啦!
像在發表得獎感言的Iris
本人不想受10誡限制...哈哈點
還在堅持的g
我倒覺得這十誡倒適合給我們懶人當藉口的
覺得i是特地為我們貼的s ^_^
其實懶人I是為自已找到偷懶的好理由而貼的....^_^
加入Blog族,那些功能我是不清楚啦. 但我的感覺是...很高興大夥有這個Blog分享各自的心情;各自的生活, 感覺妳們就在我的身旁或者我就在你們的附近,可以彼此分享有趣或者生氣的事情;亦或者給彼此打氣. 雖然有時也有火藥味出現啦. (那個i,s,a不要常常@#$&...) 不過感覺大夥彼此的心是很靠近..
會不會有點噁心~
大G:我一點也不覺得噁心說,當心能靠近時,總比人和人面對面卻無心的好吧?妳這段話,我覺得好感動呢...至於妳說的火藥味,我覺得他們還好啦,我才覺得自己常常火藥味很重咧^^"
呃..被點名了
嗯---就是因為心太靠近了才會老是聞到火藥味囉
其實大家都是開玩笑的啦
況且, 沒有我那天丟給i的火藥
哪來好看一點的「最新留言」呢? ccc...
呃..被點名了..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為什麼人吵架會大聲"? 因為吵架時兩人的心就距離得很遠,即使人近在眼前,也要大喊大叫才能讓對方聽到心聲. 當兩人心的距離很近時,輕聲細語就夠了.
咱們連輕聲細語都不用喔,咱們都用內心獨白讓火熱熱的心聚在一起~;-)
我們真的是在開玩笑的啦!
大G千萬別當真~
頂多小小吃點醋的I
哈~ 我也是開玩笑的啦.大家別緊張
我也知道大家心靠近才會有火藥味出現..
而且故事內容偶而也要有點火藥味出現才會顯得有趣嘛~
最同意第七點, 我就是因為喜歡簡單的介面才想玩Blog的...
(其實是懶惰蟲一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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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始人~一段留言打三次
第一次第五項打成第四項
第二次以Anonymous留言
現在是第三次,讓我成功吧!!
受到第五點「5. 不要害怕相反意見的迴響。」的感召。
將之前關閉的「允許Anonymous留言」重新開放。
所以,現在陌生客也可留言了。
欲知詳情請見「BLOG闖進怪怪陌生客」
我是有註冊的陌生客吧... 抱歉囉:)
我是很認同才發言的...(笑)
to xaositects:呀!! 我上一段留言不是針對妳! 請別誤會~
我只是見到你有註冊而想起我的設定,就順便變更
歡迎你常來交流 *__~
不好意思, 我只是開玩笑而已:)
我是Blog新手, 喜歡到處看別人的Blog,
因為可以看到和自己不同領域的人對事物的不同意見,
這對我來說是很新鮮又有趣的事:)
以後我會常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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